如果吻了我,你就忘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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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1-30 21:50:11
有一个词很美:以吻封缄。美到何种程度,无需我再饶舌。尽管在洁癖主义者看来,这有些不大合乎个人卫生,特别是在细菌无所不在的今天,但,谁又能否认,正是这个词的存在,使吻——这个忽而是名词忽而是动词的词,闪烁出宝石一样的光芒。
相信所有的爱情,都要经过吻这个关卡——这样说,指的是古代,相信那时的两个有情人,一张嘴如果想与另一张唇,进行对接,其难度不亚于今日一流的显微外科大夫把一根断了的手指,重新接上。所以,也只有古人才会写出“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样的辞句。今人不同了,现代的吻,失去了感情关卡的困难指数,接吻不再是一种心灵的攻关拔寨,而是简单得如履平川,嘴到擒来。如果说它也有难度指数的话,那也顶多是一个欲望的传达室而已:我要吻你了,亲爱的,请把你的激情(不必是真情)拿出来,把你皮肤(不必是心脏)上的电拿出来,把你的“力比多”(没有力比多,有瓶装的肾上腺素也成)拿出来,把你舌尖尖上的蜜(没有蜜,糖精也可凑合凑合)拿出来……休 闲 居 编 辑
被心爱的人吻,无疑是最幸福的一件事。更重要的是,这种幸福,具有很强的私密性;至少,不应该像范进中举一般,疯狂地张扬。记得张学友有一首歌,叫《吻别》,“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现在看来,这句歌词已经大大地落后,至少,这是初级阶段的“爱情菜鸟”。真正的高手,已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就像手机刚兴时,怕自己拿那个大砖头没人看见一样,非得跑到热闹的地方去“喂喂喂”地人来疯。现在的爱情高手早就到了“虽千万人,吾往也”的地步。
如今,接吻也越来越年轻化。最近坐车,就见两个小小的乘客,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姑且称之为男同学与女同学——当然是并肩而坐的,但是,后来,女同学却坐到了男同学的怀里,如你所猜,他们旁若无人地亲起了嘴。如果光亲嘴倒也罢了,关键是一边亲还一边喃来喃去:I love you……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你真的不能相信,这是两个正在上学的中学生。如果不是他们亲热得让我怀疑,我肯定会以为这是两个勤奋好学的中学生,在放学回家的公交车上抓紧时间进行英语情景对话练习。
最可恶的是,接吻的商业化。我说的是,不时见诸报端的,某对恋人,在某某商场举行的接吻大赛中,一吻惊人,以X小时X分,击败众多参赛选手,获得冠军。据说,接吻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也不断地被这样那样的人——不,是这样那样的嘴唇刷新。人类的可恶就在这里,再神圣的东东,都可以被拉下水,都可以创纪录,并让后人来破。一破再破的结果,恐怕是唇干舌破。接吻看来也是一项力气活儿,身体不能不好,具体的零部件更不能不好。
有多少吻与爱有关?如果两张越贴越近的脸,并不是因为爱情的向心力,而是风中的两片树叶,风来时,相依相偎,风过后,各自东西。若果如此,那么,我们又到哪里去找纯洁的吻、深情的吻、坚定不疑的吻、订终身的吻、不顾一切的吻、就此别过的吻……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我是一个“吻的卫道士”(怎么听起来那么别扭),而是想说明一个观点。至少,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吻,不应该是流水对落花的吻、浮云对树梢的吻;至少,吻,不应该有随便与轻易。吻还是不吻,这是一个问题。
我曾经把一种学名叫“勿忘我”的花,故意地错叫成“吻忘我”。现在看来,我是叫对了。吻忘我,应该有两层意思。一是,非常投入地吻,达到了忘我的境界。相信,这种境界,许多人都能达到,因为,接吻早就从古时候的感情活儿变成现代人的一项技术活儿,其难度系数不大,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抱得像一个人似的一对儿对儿就是例证。再一个就是,吻不再是爱情的标记,它只是现代人从肉体走向肉体的一个前奏。就像一个人用唇,在另一个人的唇上,盖的一个图章,没有感情的印泥参与其中,所以,你在对方的唇上也就留不下任何印记。“空口无凭”,如果毁约了,你急也没有用,吻忘我——如果吻了我,你就忘了我吧。
尽管如此,我还是愿意给这篇文章留下一个光明的尾巴,那就是,正因为吻越来越成为生活秀了,我们才更应该对之进行拨乱反正,终有一天,在我们的爱情词典里,在吻的词条下,是这样的注释——
吻:指两张嘴唇相交,是人类的爱情课间操之一,它的引伸义为,彼此的承诺与坚守,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生命中,庄重地扣下了爱情的图章,这是两颗心,互相留下的戳记。
天与地深情地相吻,留下了太阳这个灿烂的唇印。(文/大卫)
编辑:莱茵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