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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装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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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15 21:22:21
了解有关法规,据理力争
休 闲居 编 辑
“最高赔偿洗衣费10倍”的规定是1984年颁布的,多年来洗染业中一直延续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王先生告诉我们,此赔偿规定在历史上有过合理性,但是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高档文物日渐增多的新形势下,这一规定对消费者显然不公平。洗衣店再以此作为免除责任的档箭牌也是说不过去的。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后,洗染业的旧赔偿规定是与“消法”相悖的。洗衣店给消费者的收衣单属于服务行业中格式合同的一种,对格式合同,“消法”第24条有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佥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特别对千元以上的高档衣物,在洗涤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洗衣店也按收衣单上的“最赔偿10倍洗衣费”的条款赔偿,那么收衣单就是一份不平等格式合同,其内容无效。
消费者在了解有关法律、规定以后,如果再遇到与洗衣店的纠纷时,就应据理力争,不要自认倒霉。
寻找正当途径解决纠纷
如果消费者的衣物在洗涤过程中,因店家的责任使主物损坏、丢失,不要过于冲动而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应该:一是直接与洗衣店的经营者接触,说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和自己要求,争取协商解决;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三是向工商局早诉,请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四是在上述方法尚不能使你满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