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2004年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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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0-13 19:36:49
卫生部18日公布2004年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全年发病数和死亡数排序。
全年除脊髓灰质炎无发病、死亡外,其余传染病均有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乙型肝炎、痢疾、淋病、甲型肝炎,占发病总数的85.01%。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狂犬病、肺结核、乙型肝炎、艾滋病、新生儿破伤风,占死亡总数的82.65%。休闲 居 编 辑
2004年全国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为3906566例,死亡7248人,发病率为289.71/10万,死亡率为0.54/10万,病死率为0.19%。其中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为3180327例,死亡7151人,发病率为235.85/10万,死亡率为0.53/10万,病死率为0.22%。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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