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和分娩期间为什么不宜用吗啡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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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14 11:36:40
妇女怀孕期间患有某些疾病,如胆绞痛、严重创伤,以及分娩时剧烈而难忍的阵痛时,常常要求医生打吗啡止痛。孕妇能不能打吗啡,什么时候能用呢?
处在母体中的胎儿,是靠母亲血液中渗透过来的氧、营养物质来维持生命的。吗啡可以透过血脑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在妊娠期及分娩期,如果给产妇应用吗啡,虽然能止痛,但对胎儿或将出生的新生儿至少可能有几个方面的影响:休 闲 居 编 辑
1.吗啡有抑制呼吸的作用,胎儿对吗啡代谢的能力很弱,可以导致出生后的婴儿呼吸障碍,不能和不易自动呼吸而陷于窒息。
2.胎儿对吗啡也能成瘾,但不易诊断,若经常应用,明显的戒断症状在出生后几天才出现,其表现为高声号哭、激动和抽搐等。所以孕妇,尤其是分娩前,吗啡是禁用的。
但吗啡进入母体后会迅速破坏和排泄,一般认为注射后4小时~6小时作用就过去了。而在注射后2小时~3小时作用最强。因此,分娩时产程过长,估计4小时内胎儿不会娩出时的妇女还是可以用的,但估计要准确,应用要审慎。
此外,吗啡的人工合成代用品杜冷丁、美散痛、阿那度尔对新生儿呼吸也有抑制作用,孕妇对这些药物也是禁忌的。杜冷丁产前2小时~4小时注射可致新生儿呼吸抑制,但注射时间超过6小时或不到1小时,则对新生儿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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