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佑农民健康关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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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0-14 22:25:15
刚刚召开的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对加快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这次会议是贯彻8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必将对推动农村合作医疗的新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多年来,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发展”二字,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逐步走向富裕,一直是党和政府追求的发展目标。为农民建立起一个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健康,护佑农民不会因病而遭受沉重的打击,这项工作无疑是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眼下,“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已深入人心,而构建和谐社会的诸多条件中,亿万农民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肯定是一个重要条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直接关系我国9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也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才能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明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范围将扩至4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参合农民在原有每人每年补助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争取2008年将这一制度在全国基本推行,确保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这对9亿农民来说,是福音;对我们这个社会来说,也是福音。
“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合作医疗”和“乡村医生”曾经是中国为解决农民健康保障问题作出的伟大创举,为世界所瞩目。但随着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集体经济解体,随着城乡二元结构性矛盾的日益突出,随着城乡差距一步步拉大,农民健康保障面临严峻的挑战,一些地区三级网解体,合作医疗几起几落,原本保障水平就不高的合作医疗跌入谷底。即使到现在,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仍然不高,还有80%左右的农民看病吃药全要靠自己,农民的健康保障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一个新障碍。
党和国家新一代领导集体及时洞悉农民医疗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下,及时提出建立由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不断加大经济和政策扶持力度,切实肩负起维护农民健康权益的政府职责。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阶段不可能短期内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不可能完全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只能靠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筹资,走农民互助共济的路子,这是解决9亿农民基本医疗的现实选择。
对于建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央的方向、目标已定,实现目标的时间表已定,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相关政策,使广大农民兄弟尽快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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