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离你有多远: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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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16 21:33:23
在广州市白云区神山管理区井冈村村民邓英伟的家,是一间没有粉刷过的低矮砖房。自来水管紧贴着的天井壁上留着一溜铁锈色的水渍,他家里金鱼缸中的水是黄褐色的。
这仅仅是由于水
污染导致人民群众喝不上干净水的一个例子。水利部有个令人惊心的数字:目前全国有3.2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全国政协委员李仰斌在今年的两会上表示,解决13亿人口的饮用水安全特别是这3.2亿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要把解决饮用水
安全作为“十一五”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力争用10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当前我国约三分之一的水体丧失了直接使用功能,重点流域40%以上的水质没有达到治理要求,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水质受到污染,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在浙江,全省21.6%的水系已经失去饮用水功能。在海南,这个年降雨量2000毫米以上的海岛,却有158.45万农民饮水不安全,占农村总人口近三分之一,一些地区普遍出现高氟水、高砷水和苦咸水。
“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危害群众
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到了必须痛下决心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国家
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坚决打好“十一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周生贤说,“十一五”期间,环保总局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加快淘汰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关闭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着力改造一批企业,以造纸、化工、制药、
食品、酿造、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减少水污染排放;重点监管一批企业,对水污染占全国工业水污染65%以上的3200多家重点企业,要在今后5年内削减10%或更多的化学需氧量,并逐年加以分解,届时达不到目标的,实行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一批企业,对于达不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达不到排污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企业,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同时,对于违反环评规定的项目,不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缓安排该地区国债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停止审批该地区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要加强在建项目的现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真正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控制新增污染。探索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长效机制。
国务院已明确要求,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周生贤指出,各地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及配套设施建设。要根据管网建设进度和污水收集能力,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并采用先进适用的处理工艺与技术,避免浪费。要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建设,强化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加强江河沿岸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积极推进污染处理收费。到今年年底,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明后两年内,所有自备水源用户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同时要建立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制度,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污染防治,各级政府也要增加对治污设施建设投入。
全国政协委员彭嘉柔说,要做到“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就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等突出问题,对超标排放企业的小化工企业,该停产治理的停产治理,该关闭的关闭,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
(转载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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