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等三部门采取措施严防含有苏丹红(一号)食品危害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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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1-17 20:31:36
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近日在执法检查中查出广东“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辣椒油等含有苏丹红(一号)。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卫生部紧急部署,要求各级工商、质检、卫生部门从生产、流通、餐饮各个环节全方位进行执法检查,严防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五项联合行动措施已开始实施。
――严查所有食品经销企业。凡是发现广东“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类制品一律不得销售,全部撤下货架;对清查中发现的涉嫌食品或原料立即停止销售,严防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或原料进入消费环节。同时,责成经销企业对照已公布的419种名单进行自查,一旦发现,必须立即下架,并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休 闲 居 编 辑
――彻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检总局已指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广东“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所有辣椒制品;已生产的立即封存,停止销售,监督销毁;已售出的,全部召回,并彻查其生产原料,查清源头。同时,质检总局已部署立即对全国生产辣椒制品、番茄酱的生产企业开展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凡是发现产品含有苏丹红(一号)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停止销售、查封成品,并查清原料来源。
――加强对生产苏丹红(一号)化工企业监管,严防其进入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生产苏丹红(一号)染料的化工企业开展检查,责成企业一律不得将苏丹红(一号)销售给食品生产企业;凡发现苏丹红(一号)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要一追到底。
――立即开展餐饮业检查。各级卫生部门要立即对餐馆、饭店等餐饮消费环节进行检查,凡是发现广东“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制品,一律停止使用,并监督销毁,保证广大消费者不误食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已经购进的,要集中处理,由卫生部门监督销毁。
――严格出入境食品监管。质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对进口食品特别是原产于欧盟的食品加强苏丹红(一号)项目检测,对可能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一律禁止进口,对近期已进口可能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或原料进行清查;对出口食品,要进行苏丹红(一号)检测,凡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一律不准出口。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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