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可否外露孕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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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2-18 00:33:26
国医网据健康报讯 28日,家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的袁女士气愤地向本报反映,她怀孕后在医院建了围产保健卡,谁知不久,便收到了一家生产婴儿用品的厂家的产品宣传材料,她觉得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
据了解,像袁女士这样的情况在南京并不少见,经常会有病人在医院看病后,收到对口药品的宣传资料,甚至还有人上门推销,这不仅给患者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还给患者带来了精神负担。袁女士说,收到了厂家的产品宣传材料后,虽然表面上未对她造成任何影响,但一想到自己的家庭住址轻易被陌生人知道,她心里就不舒服,这对需要保持心情愉快的孕妇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休 闲 居 编 辑
对于袁女士的这一遭遇,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人士称,医院一般只对病人病历有保密规定,不准医生随意提供给别人公开查阅、摘抄,但对病人家庭住址、姓名等个人资料,未有具体规定。该人士还称,这是以前未注意到的一个“漏洞”,以后也许会有相关规定出台。
但对于此事,法律界人士却持不同看法。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刘万福律师说,如果袁女士的个人资料确是医院泄露,那么医院就是侵犯了他人隐私,因为姓名、家庭住址等严格来说就是一种隐私。刘律师解释道,医生通过为病人看病这一特权得到的个人隐私,必须为病人保密,这不需要特别规定。如果医务人员随意公开了他人不愿意公开的秘密,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受侵权人可以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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