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盒上的健康警语三年后不得低于30%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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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0-21 20:00:13
“吸烟有害健康”等警语虽已广泛出现在中国烟草制品包装上,但字体普遍较小、不够醒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华生效三年后,所有烟草制品的包装上,必须印上不低于30%面积、可轮换的健康警语。
这是记者13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等联合举行的“中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
公约规定,生效三年后,禁止烟草制品包装上使用“柔和”、“淡味”、“低烟碱”等旨在使人产生某烟草制品比其他烟草制品危害小的印象的词语。健康警语必须巨大、明确、醒目,以占包装主要可见部分面积的50%或更多为宜,但不应少于包装主要可见部分面积的30%。
“中国政府不允许新设立中外合资烟草生产企业,不再新建烟厂,对现有烟草工业企业加大联合重组。坚决打击烟草非法贸易,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明确宣布。
据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负责人介绍,公约共11部分、38条,主要从减少烟草供应和降低烟草需求两个方面采取措施,实现烟草控制。一些比较重要的条款内容还包括:提高烟草税收,限制免税烟草制品,公共场所禁烟,生效5年内禁止媒体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等。
“远离烟草,拒绝吸第一支烟”。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会代表在启动仪式上向全国青少年发出倡议。“无原则的模仿并不代表成熟”,这名学生说。他还建议,全国青少年应当敦促身边的吸烟者戒烟。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制定的全球性公约。中国政府于2003年11月签署了公约,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今年8月批准了公约,10月11日中国政府向联合国交存批准书,90天后公约将在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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