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提醒:家用温热类医疗器械不能替代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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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25 04:29:07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对市场上销售的一些家用温热类医疗器械谨慎购买,不要轻信其广告宣传,替代药物进行治疗。
最近,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一些市民对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家用温热治疗器、理疗床疗效提出质疑,有关执法部门对市内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依法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一些家用温热类医疗器械产品不同程度地存在擅自添加适用范围、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现象。
武汉市万康丽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的NM-3000型自动温热器,批文标示该产品适用于颈椎病、腰椎病、腰椎小关节紊乱、腰肌老损等辅助治疗,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但该产品使用说明书标明的适用范围却擅自增加了“消除疲劳”,公司发给试用消费者的“免费治疗卡”中,标称“主治:腰椎、颈椎、椎间盘突出等,对糖尿病患者有显著疗效”,存在误导消费者现象。检查中,一些医疗器械企业经营的CGM-3500系列的自动温热理疗床等产品,也发现存在类似问题。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上述企业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处,并要求这些企业立即进行整改。这位负责人提醒,对这类产品,市民应科学看待,理性选购,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同时治疗疾病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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