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早期要不要妇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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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1-27 19:25:37
作者:李学义
26岁的秋红一年前结了婚,她虽早就期望怀个孩子,但一直没有如愿。上周起,秋红有了“异常反应”,加之月事未至,自然满心欢喜,她今天来妇产医院的目的就是向医生讨个准确的说法。诊室内,张医生用“孕检试纸”为她做了尿妊娠试验,结果为“阳性”。秋红喜上眉梢,道谢之后,准备告辞。“别急,还应该做一下妇科检查。”张医生叫住了她。她说:“医生,已经确定怀孕了,还做妇科检查做啥?”未等张医生回答,忍不住又问:“刚刚怀孕就做妇科检查会不会引起流产?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怀上的呢!”看到秋红如此顾虑,张医生不得不耐心解释:以往的确有人认为妊娠早期进行妇科检查有可能引起流产,所以主张妊娠3~4个月内不必做妇科检查。其实,这种看法不仅不够科学,且与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不相符。张医生强调指出,对已确定怀孕的妇女及时进行妇科检查具有非常实际的意义,不是可早可晚,可有可无的事。因为只有通过检查才能了解孕妇阴道、宫颈、子宫及盆腔有无异常,以便对有关病症作必要的处理和对分娩进行某些预测,避免“事到临头”措手不及。张医生说,众多的临床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妇女怀孕后,其胚胎发育均正常,一般妇科检查是不会引起流产的。有极少数妇女由于某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即使不做任何检查,也会流产。因此,专家们认为,只有下列情况的孕妇,才考虑暂时避免或推迟到4个月以后进行妇科检查:一是以往有过流产,特别是习惯性流产史的早孕妇女;二是有先兆流产迹象,但反复阴道流血,未能排除子宫颈息肉及炎症等疾病者例外;三是高龄,盼子心切或多年不孕,且精神紧张,惧怕检查,生殖道不易放松者。但这类例外者在必要时应进行B超检查。听张医生这么说,秋红明白了道理,爽快地接受了妇科检查。休 闲 居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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