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药有风险千万别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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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30 17:26:18
消费者在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情况下自我购买和使用风险性极高、专业性极强的处方药品,会造成误用或滥用,这将大大增加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的发生,危及健康和生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昨天表示,消费者需培养良好、合理的用药习惯,同时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逐步扩大凭处方零售药品的范围。
有人认为“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和使用”会影响部分行业短期“发展”,造成公众用药的不方便。对此,邵明立表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难免伴随着一些新的问题及各方的利益冲突,如群众眼前用药方便与用药安全的矛盾,部分零售药店经济利益与公众健康利益的矛盾等。但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使用得当将有效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而不恰当或不合理的使用则会给人们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邵明立说,我国将继续根据国情逐步加强对处方药分类的管理:需特殊管理的、使用风险极高、极容易造成滥用或极容易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对自我使用存在较大风险、容易造成滥用或可能给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威胁的处方药,必须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对其他在使用上风险相对较小和慢性疾病需要长期使用固定药物治疗的处方药,则根据每一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实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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