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儿童低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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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1-25 08:03:30
休 闲 居编辑
婴幼儿及儿童期是视觉发育的关键期,若在这个阶段双眼或单眼受到不良因素干扰,如屈光不正(包括远视、近视、散光)、屈光参差、斜视、视觉剥夺(包括先天性的白内障、上睑下垂)等使得眼到大脑皮质这段视觉通路受到影响而产生的弱视,形成小儿视力低下,其矫正视力低于0.8,这些患儿没有完善的立体观,缺乏人和高等动物所特有的高级视觉功能,以至于对他们的身心及健康都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我国儿童弱视的发病率大约为2—4%。因此,全社会应关注儿童的视力功能发育,对儿童进行定期普查,做到早发现、早防治。对那些动作笨拙、行走蹒跚、看东西歪头斜脑、眯缝眼睛、视物头往前伸的儿童就应提高警惕,家长便应带孩子来医院进行系统检查,以便得到及时诊治。儿童视觉发育敏感期为十岁的时期,其中3岁时为关键期,因此,弱视的患儿发现得越早,治疗开始的时间越早,则疗效越好。
对斜视和弱视应采取综合治疗。其中包括视力矫正,红光闪烁治疗,同视机治疗,全遮盖和部分遮盖治疗,视觉电生理刺激疗法,氮氖激光治疗以及药物治疗等。这些方法简单通俗,设计科学,安全有效,趣味性强,容易被儿童及青少年接受。因此,患儿的家长应带患儿来医院进行系统的检查,医生根据患儿的病况制定出一套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使患儿在短时间内得到最佳负荷的训练治疗,从而达到增进视功能的最佳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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