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中药的类别及疗效判断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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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29 14:13:35
按照防治癌瘤的作用和途径,抗癌中药及其复方分为四大类。
(1)对癌细胞有直接抑杀作用的。如从青黛中提取的有效成分靛玉红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从斑蝥中提取的斑蟊素治疗原发性肝癌等。休 闲 居编 辑
(2)有一定的抗癌作用,能减轻痛苦、延长生存时间的。如清热解毒类的白花蛇舌草、半枝莲、七叶一枝花、石上柏;活血化瘀类的肿节风、大黄、田七、泽兰、徐长卿;治疗头颈及口咽部肿瘤的六神丸、梅花点舌丹;治疗胸、腹部肿瘤和恶性淋巴瘤的犀黄丸、小金丹等。
(3)通过增强机体防御能力而起到一定的抗癌作用的。这类药物多数属于扶正补肾方药,包括人参、女贞子、冬虫夏草、绞股蓝以及真菌类的猪苓、灵芝、香菇、猴头菇、银耳等,其中一些还含有抗癌活性成分。
(4)有一定的防癌作用及治疗癌前病变的。如用六味地黄丸、冬凌草治疗食管上皮重度增生,用小建中汤治疗萎缩性胃炎和肠上皮化生。另据实验研究,女贞子、菟丝子、构杞子等补肾类中药具有消除有害自由基的作用并可减少癌变的诱发因素。
在肯定抗癌中药和中西药结合防治癌瘤所取得的成就后,也应认识到其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中医药抗癌难度大,周期长,国家在人、财、物方面投入力量较少。二是抗癌中药研究总体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采取分析有效成分,患者也存在着个体差异,有些中草药对治疗某些癌瘤疗效确切,但不是所有癌症都可以用中医药完全治愈的。
为了帮助患者判定中医药的治癌疗效,有学者参阅了有关文献资料,归结以下判断标准:
(1)治愈:症状、客观检查阳性体征完全消失,恢复一定的劳动能力,连续三年以上无复发者。
(2)临床治愈:症状及客观检查阳性征象消失,恢复一定劳动能力。具体分为3级:1级为连续观察1年以上无复发者;2级为连续观察半年至1年无复发者;3级为连续观察2~3个月无复发者。
(3)显效:症状基本消失,癌灶缩小一半以上,其他客观检查有明显好转。具体分为2级:1级为观察半年以上不再发展者;2级为观察2~6个月不再发展者。
(4)有效:症状有所改善,病灶基本稳定,观察有1个月以上者。
(5)无效:症状、客观检查无改善,或仅有短期改善,而又迅速恶化者。
总之,中医药抗癌研究任重而道远,不承认或夸大中医药的抗癌作用都是不切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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