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腹泻脱水时,如何纠正电解质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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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08 08:49:54
(1)钾的补充:腹泻患儿均有缺钾,体内的绝大部分钾(>98%)是在细胞内液中,钾缺乏也主要是在细胞内液中。但纠正缺钾所输入的钾需经细胞外液进入细胞内液,而且转运速度较慢;此外,在脱水开始纠正前,钾总量虽然减少,但由于血液浓缩、酸中毒、钾由细胞内向细胞外转移,以及尿少而致钾排出量减少等原因,血钾大多不低,因此补钾不宜过早过快,尤其在肾功能未恢复时,以避免发生高钾血症。另一方面,在输入不含钾溶液的过程中,由于血钾被稀释、酸中毒被纠正和输入的葡萄糖合成糖原,使钾向细胞内转移,利尿后排钾增多,以及腹泻继续失钾等导致血钾不断降低,若不及时补钾,则易发生低钾血症,尤其是营养不良患儿。因此,早期适当供给一定量的钾,有利于预防低钾血症。
一般情况下,在治疗前 6小时排过尿,或输液后有尿,即可开始补钾。一般患儿按3~4mmol/kg·d(约相当于氯化钾 200~300mg/kg·d)补钾,有缺钾症状者可增至4~6mmol/kg/d(约相当于氯化钾300~450mg/ kg·d)。轻度脱水可分次口服,每4~6小时1次,中、重度脱水给予静滴,或同时口服一部分。氯化钾静滴的浓度一般为0.2%(约27mmol/L),不宜超过0.3%(约40mmol/L)。一般补钾4~6天,严重缺钾病例可适当延长。休 闲 居编 辑
此外,若入院时缺钾症状已很明显(或血钾降低),或合并营养不良、长期腹泻或重度脱水,患儿输液后血钾容易低落,故在扩容改善肾功能(有尿)后即开始补钾。
(2)钙和镁的补充:一般患儿无需常规服用钙剂。而营养不良、佝偻病同时伴有腹泻的患儿,酸中毒纠正后容易出现低血钙症状,应早期给钙,可口服氯化钙;在输液过程中,如出现抽搐,可给10%葡萄糖酸钙5~10ml静脉缓注,必要时重复使用。
长期腹泻在两周以上,可出现低血镁症状。临床上低血钙和低血镁均有神经肌肉兴奋性增高表现,二者有时不易区别,故若经一般镇静剂及钙剂治疗无效,或症状反而加重时,应考虑低血镁症存在。可用25% 硫酸镁0.2~0.4ml/kg,用注射用水稀释1倍后肌注,每日用2~3次,可收到良好效果,症状缓解后停用。如果仍然无效,应注意是否有中毒性脑病、脑水肿以及其他神经中枢的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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