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放疗可以延长因胆管癌行肝移植术患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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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14 16:02:20
摘要:对于那些无法行胆管癌切除术而进行肝移植,且术后无其他并发症的患者,选择性地进行化疗与放疗,可以延长其生命。( Liver Transpl 2000;6:309-319)
对于那些无法行胆管癌切除术而进行肝移植,且术后无其他并发症的患者,选择性地进行化疗与放疗,可以延长其生命。
休 闲居 编 辑
发表在5月出版的肝移植杂志(Liver Transplantation)上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在明尼苏达州罗彻斯特梅欧医院(Mayo Clinic, in Rochester, Minnesota),Gregory J. Gores博士及其同事发现,在无法行胆管癌切除术而进行肝移植的患者中,仅有小部分存活,大部分的移植因这一情况而放弃。
以梅欧医院新制定的标准,选取19名胆囊管以上胆管癌,同时没有肝内及肝外转移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受试者首先接受外照射及氟尿嘧啶治疗,然后接受铱的近距放射治疗术,随后,通过化疗泵应用氟尿嘧啶,直至行肝移植术。在近距放射治疗术后,所有的患者接受开腹探察术以排除转移的可能。
 Gores博士称,11名患者最终接受了肝移植。只有一例出现癌复发。当研究完成的时候,8名患者于移植后平均存活了44个月,另外的3人也存活了12个月。到目前为止,所有11名患者均已存活超过1年,未见有复发。
研究人员对研究开始后来院诊治的918名胆管癌患者表示感谢。他们称,“由于在我们的研究中,条件制定过于苛刻,仅有2%的患者符合。实际上,部分未入选的患者也应该能够得到帮助。”
法国Paul Brousse医院(Hopital Paul Brousse, in Villejuif,France)的Henri Bismuth博士对此研究发表评论称,“该研究显示,肝移植患者的选择十分重要,患有胆管癌的患者同样可以进行肝移植。但是,尽管研究结果是针对严格标准选择后的患者得到的,我们仍没有理由将此类患者排除于等待供肝的队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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