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发生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有哪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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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1-21 11:45:54
近数10年,妊娠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发病率已明显下降,约为1/2000~1/5000。在妊娠早、中期,常由败血性流产及妊娠剧烈呕吐所致;在妊娠后期常由先兆子痫、子痫、胎盘早期剥离、羊水栓塞及大出血等所致。
(1)妊娠早、中期急性肾衰:主要由败血性流产所致,常为产气荚膜杆菌及化脓性链球菌引起。近年来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者也较常见。其病理变化多为急性肾小管坏死,死亡率可达30%,大多数死于败血症。治疗与非孕妇相同,妊娠早期发生者可用腹膜透析,但多数主张血液透析。休 闲 居 编 辑
(2)妊娠后期急性肾衰:除妊娠诱发高血压、胎盘早期剥离及大出血原因之外,膨大子宫刺激植物神经,引起肾血管强烈收缩也与之有关。部分病人伴有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早期血液透析可减少母体和胎儿的危险性。
(3)特发性产后急性肾衰:又称产后溶血性尿毒症,病因不明。有人认为与妊娠期高血压状态或与应用麦角制剂有关。口服避孕药也可产生类似病状,可能与雌激素有一定关系,常有家庭史。本病多发生于正常分娩后6周以内,早期发病可在产后1日。妊娠、分娩过程中可完全正常,发病前血压正常或无妊娠期高血压状态。临床前驱症状为流感样症状,发热,呕吐,蛋白尿,部分病人合并产褥期宫内膜炎或尿路感染。发病急骤,无尿或少尿,血尿及蛋白尿,血压突然升高。预后不一,可分为两类,即良性产后急性肾衰和不可逆性急性肾衰。前者预后良好,一般对症处理即可恢复;后者病变广泛且严重,75%以上死亡或需长期透析,少数幸存者都有明显肾功能减退,最后仍死于慢性肾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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