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病人降压过度有什么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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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4 02:04:39
高血压病人坚持长期降压治疗是必要的,但决不可降压过度。这是因为人体的动脉血压是血液流向各组织器官的动力,对保障各组织器官所需要的血流量具有重要作用。而高血压病人一方面由于血管弹性下降,脆性增强,另一方面血管内壁逐渐有类脂质和胆固醇沉积,久而久之,形成血管内壁粥样硬化和斑块。在这种情况下,若服用降压药剂量过大,使血压骤然大幅度下降,势必会使心、脑、肾等重要器官血流量减少,缺血缺氧,发生机能障碍,甚至发生心肌梗塞和脑梗塞等严重并发症。
由降压过度引起的心肌梗塞和脑梗塞多见于老年人。因为老年人的压力感受器不敏感,对迅速下降的血压不能及时代偿,心肌及大脑对低血压的耐受性较差,易造成血灌注不足而发病。休 闲 居 编 辑
因此,高血压患者在积极治疗的过程中,降压必须平稳,不宜过快。一般而言,收缩压只能降1/4~1/5,舒张压降至13.3~14.3kPa或恢复到发病前的水平即可。舒张压较低、脉压差较大者不宜用降压药。
高血压脑出血在用降压药治疗时,应随时注意血压变化,并密切注意病人的心功能,可常规定时作心电图检查,以防止由于心肌梗塞而引起心源性休克。血压过低或有心律失常也应及时处理。
高血压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往往需要长期坚持服药治疗,但由于条件限制,有些病人不可能随时随地的就诊,所以,在日常的治疗中,除按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服药外,有时还要根据血压的变化,病情的好坏,随时进行适当的药物调节也是必要的。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的高血压病患者家中都有自备血压计,而且有的患者及家庭其他成员都会正确地测量血压,观察血压变化,判断治疗效果,同时适当调节药物品种和剂量。从临床实践看,在治疗过程可能出现以下二种情况:一是虽然按医生建议仍在服药治疗,但其降压效果不佳,血压仍然持续在原来水平。也有的血压不但不降,反而升高,并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调整药物,如原来用单味药降压,此时将药物加服1次或多次,直至血压降至理想水平。有的为了立即奏效,可临时加服或舌下含化消心痛一片,无消心痛时口服心痛定也可。如果原来已按医嘱进行阶梯疗法服药时,也可采用加服其中的一种药物,用量和加服的次数要根据病情、症状来定。但原则上需从小剂量少次数开始,逐渐增加,直到血压恢复正常后再恢复原治疗方案。如果病情变化较大或自行调节药物后仍疗效不明显时,应请医生诊治,不可延误病情。
二是在治疗过程中,如果血压下降较快,同时伴有头晕甚至晕厥等脑部缺血症状时,应积极寻找原因。假如因服药等治疗因素引起,应暂时将部分或全部药物停服,观察血压及病情变化。如果是非药物或治疗因素引起,如由于精神刺激、运动方式不正确或运动量过大等因素引起,应尽快解除这些不利因素,血压和症状也就逐渐恢复正常。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自行调节药物,首先是对病情要详细掌握,对药物性能要了解,而且还要严密监测血压和病情变化。另外,若自行调节2天,血压及症状仍无改善甚至于病情加重时,应尽快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治疗,不可麻痹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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