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喉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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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01 09:21:59
白喉治法注意事项之一。即白喉忌发表。《白喉治法忌表抉微》认为白喉毒邪“一经表散,仅能纷窜于经络之中,而不能透出于皮肤之外,愈入愈深,有入无出”,但从临床实际出发,忌表仅适用于肺燥无表证者。《白喉条辨》:“白喉为太阴肺经伏燥,苟无时邪感触,自不宜无故表散,……若确属挟有时感表证者,则解表自难容缓。”初起时若挟温热,宜辛凉解表,用薄荷、荷叶、连翘、银花之类;挟风寒者,宜辛温发散,选用麻黄、紫苏等,绝不可拘泥于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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