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临床评价要按国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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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01 15:14:5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合作项目“中医临床评价方法在GCP(临床试验规范)实施中的应用高级培训班”9月1日至5日在北京开班。WHO为此专门委派马来西亚的林德恩(LimTeckOnn)博士作为项目顾问来京进行专题讲座。
GCP是新药研究开发中所推行的系列标准化规范之一,是国际公认的临床试验标准,是有关临床研究的全过程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视、审核、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的标准。这次培训将针对中医药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临床疗效评价的方法学、中医临床试验的统计学特殊性以及国家药品研究基地的管理等问题,介绍WHO的GCP研究进展,以及如何建立中医药临床试验规范、如何提高中医药临床试验水平、如何建立更为科学的中医药临床评价体系等。
休 闲 居 编 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医在防病治病方面有其独到的优势,这些优势的展示急需科学、系统的临床评价方法。只有采用科学、严谨的临床试验设计,拿出客观、可靠的临床疗效证据,才能使中医药得到更普遍的认可。中医药临床评价应当充分利用世界公认的评价方法,认真贯彻实施有关GCP的规范,结合中医临床特点,构建适合中医临床评价同时又能够得到世界医学认可的中医临床评价体系,才能促进中医药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来自全国各地的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的专家和制药企业的新药研究人员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国循证医学中心的有关领导出席培训班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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