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立判断儿童肥胖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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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03 12:04:34
分析了长达两年的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调查资料后,深圳市卫生防疫站营养学硕士李慧建立了以深圳市学龄儿童为参照人群的“儿童体质指数(BMI)肥胖判断标准参考值”,并得出一个结论:深圳市7~13岁的学龄儿童中,有超过12%的孩子属于肥胖。这一比例超过了国内生活水平较高的大城市的平均水平。
单纯性肥胖症已被公认为是一种“与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以过度营养、运动不足、行为偏差为特征的全身性脂肪过度增生的慢性病”,是国际上十分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1997年8月,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召开的第22界国际儿科学术会议上,“儿童单纯性肥胖症”被确定为21世纪前沿研究领域的内容之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专家已经注意到“儿童肥胖症”将会在21世纪成为危害中国儿童健康的严重问题,必须引起社会的共同关注。但是,究竟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指标来判断儿童是否肥胖呢?据了解,目前儿童肥胖的判断标准五花八门,我国采用的是“身高----标准体重”法,虽然比较客观、准确,但操作时很不方便,家庭和学生个人也很难掌握。休闲 居 编 辑
李慧等人试图通过实际研究寻找并建立一种准确而又操作简便的儿童肥胖判断标准和实用方法。通过对多种方法的对比甄选,他们选择了“体质指数”(BMI)作为判断儿童肥胖的指标。计算公式为:BMI=体重/身高*身高(kg/m*m),当个体的BMI值大于或等于相应性别和年龄段的标准参考值时,即被视为肥胖。据了解,国际上已广泛采用BMI值来进行儿童的营养学评价,但目前国内仍无一个比较权威的儿童BMI肥胖判断参考标准,所以深圳市学龄儿童BMI肥胖参考标准的建立,不仅填补了这方面研究的空白,也在儿童BMI值的研究方面进入全国前列。
李慧等人采用“体质指数”这一判断方法,对深圳市3所小学的4574名7~13岁学生进行检测,得出的结论是:深圳市学龄儿童的肥胖发生率为12.68%,而采用“身高----标准体重”法判断,学龄儿童肥胖症发生率为12.2%。两种方法的判断结果没有统计学差异。与全国肥胖儿童的平均发生率相比,深圳肥胖儿童的发生比例偏高。研究者提出,由于深圳是经济比较发达的移民城市,人口的种族来源和遗传背景相当复杂,而且市民的生活水平较高,所以在判定儿童是否肥胖时,应该充分考虑这些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参照人群,而不可盲目套用其他标准。
依据深圳儿童肥胖比例偏高这一结论,研究者提出,预防儿童肥胖应该是社会与家庭的共同责任。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儿童肥胖症的发生率已接近或超过发达国家水平。肥胖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是非常不利的,儿童肥胖会引起一系列生理生化改变,如体重急剧增加、血脂血压异常、体能下降、青春期发育提前等等。研究人员还指出,儿童肥胖极易发展为成人肥胖,导致多种疾病,并对其心理和行为有不容忽视的损害。而目前全世界普遍出现的心脑血管疾病年轻化趋势,如心绞痛、心肌梗死、脑血管损害、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已提早10年~20年出现在肥胖的青年人身上,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与儿童肥胖症的增多有密切关系。因此,预防和减少儿童肥胖症的发生,是预防多种成年后疾病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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