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乙肝歧视第一案”19日将在安徽公开审理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5-07-04 06:50:03
“我一直在等着这案子开庭。”原告张杰(化名)昨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也一直希望法律能给我一个说法,因为还有很多人面临同样的困境。”———在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与张杰一样属于“乙肝感染者”但不具备传染性的人员多达1.2亿,而这部分人群在学习、就业、生活方面遇到的歧视并不鲜见,以致在媒体报道此案后,几千名乙肝感染者登录张杰常去的“肝胆相照”网站,声援张杰的法律行动。
记者从原告呈送法院的行政诉讼书中看见,张杰认为被告芜湖市人事局作为公务员招考的人事管理机关,仅仅根据原告体检一、五阳(HBsAg、HBcAb阳性)的事实,就确定原告不符合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对原告的恶意歧视,该歧视行为不仅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规定,而且也严重地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休 闲 居 编 辑
为张杰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说:“张杰尽管体检结果有阳性指标,但既不是大三阳也不是小三阳,只是普通的感染者,但是被告却以法律的名义对他的正当权利予以剥夺,这显然是违反宪法的。”
23岁的安徽青年张杰今年从当地某大学环境专业毕业,并于6月30日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排在第一位,然而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9月25日,芜湖人事局正式宣布张杰体检不合格不被录取。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