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窦性心动过缓的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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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9-10 17:08:46
窦性心动过缓本身一般不需处理,主要是针对病因进行治疗。若病人头晕等症状明显,且心率低于40次/分时,可选用下列药物:
(1)阿托品
①作用:阿托品为竞争性对抗乙酰胆碱对M胆碱受体的兴奋,故能解除迷走神经对心脏的抑制,使心率加速。
②用法及剂量:0.3~0.6毫克口服,每日3~4次。或1~2毫克静脉注射。
(2)异丙肾上腺素
①作用:为β-受体兴奋剂,对正位起搏点(窦房结)有明显兴奋作用,并可加速传导,故可使心率加快。
②用法及剂量:2.5~10毫克含化,每日3~4次。或者1mg加入10%葡萄糖液500毫升中静点。
(3)麻黄素
①作用:麻黄素对α、β-受体均有兴奋作用,其作用与肾上腺素相似,但较弱而持久,故可使心率加快。在整体情况下,由于血压升高可反射性兴奋迷走神经而减慢心率,可抵销它的直接加速心率作用,故其加快心率的作用不明显。
②用法及剂量:25毫克口服,每日3次。
发生在急性心肌梗塞早期的显著窦性心动过缓,此时可能促发心室颤动。此时的心动过缓在急性心肌梗塞所并发的心律失常中,仅次于室性过早搏动。后下壁梗塞时的发生率比前壁梗塞时大3倍。窦性心动过缓最可能出现于梗塞发作后的最初数小时内(其发生率为40%)。
因此,对急性心肌梗塞早期所发生的窦性心动过缓应予及时处理。药物治疗上可选用阿托品静脉注射及异丙肾上腺素静脉缓慢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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