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小三阳”办起幼儿园,学费低廉引来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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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7-12 12:05:30
高淳县阳江镇中心幼儿园的李荷美老师,在一次体检中查出为乙肝“小三阳”携带者。按国家规定,乙肝“小三阳”携带者不得从事幼教工作。李荷美因此离开了镇中心幼儿园。然而日前,有人却发现,李荷美竟办起了民办幼儿园。因学费低廉,十多名不知情的家长把孩子送进了这所幼儿园。
据知情家长介绍,李荷美今年44岁,离开镇中心幼儿园不久,就在自己家中办起了幼儿园。她和儿媳就是幼儿园的老师,而其儿媳并没有从事过幼教工作。因为这家幼儿园每学期学费只要250元,比周边其他民办幼儿园低出不少,所以吸引了不少生源。 休 闲 居 编 辑
李荷美每天给孩子们上课,还陪孩子们玩游戏,接触十分密切。当家长发现李荷美竟是乙肝“小三阳”携带者,都十分震惊,纷纷质疑高淳县教育局,怎么会批准李荷美开办这家民办幼儿园?
然而,高淳县教育局却告诉家长,李荷美开办这家幼儿园,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她本人也持有高淳县妇幼保健所发放的健康证。
高淳县妇幼保健所是给幼教人员发放健康证的指定医院。据该保健所负责人介绍,李荷美去体检时,并没有查出“小三阳”,也没有查出其他疾病,便给她发放了健康证。可当时去体检的李荷美没有带身份证。之后,他们也认为这张健康证的发放不符合程序,很快向李荷美发出“复检通知”。可她迟迟没去复检。现在想来,不排除当初体检有他人顶替的可能。
高淳县教育局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作出决定,要李荷美到保健所复检或者将健康证上交。李荷美最终选择了上交健康证。可她却表示,家中的幼儿园将会以她儿媳的名义继续办下去,只是她不再直接与孩子接触。近日,李荷美的儿媳已经通过妇幼保健所的体检,拿到健康证,并向教育部门提出办学申请。
县教育局有关人士表示,经审核,李荷美儿媳提出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同意她把这家幼儿园办下去。但考虑到家长们担心把幼儿园办在李荷美家中,她的病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影响。最终,县教育局责令李荷美等人把幼儿园搬到她家边上一处闲置的空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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