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苗接种对象重推人群确定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4-03-27 12:03:01
卫生部近日发出的《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试行)》中指出,所有希望减少患流感的可能性,没有接种禁忌,年龄在6个月以上者都可以接种流感疫苗。
指导意见提示,流感疫苗接种重点推荐人群是:60岁以上人群;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休 闲 居 编 辑
推荐人群有:养老院、老年人护理中心、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出租车司机,民航、铁路、公路交通的司乘人员,商业及旅游服务的从业人员等;经常出差或到国内外旅行的人员。
指导意见还认定以下人群禁止接种流感疫苗:对鸡蛋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者;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慢性病发作期;严重过敏体质者;12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全病毒灭活疫苗;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人员。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