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者旅途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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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8-29 23:26:48
心律失常患者是否能旅行,必须征得医生的同意。旅行前应到医院进行一次详尽的体格检查,经医生同意后,方可旅行。 由于长途旅行往往导致疲劳、紧张和饮食起居的不规律,所以应尽量避免长途旅行。长途旅行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日程安排及防病措施。外出前不宜过度兴奋,要有充分的休息。 旅途中应按时服用平时的用药,并随身携带急救药盒或必要的急救药品。 旅行时要轻装出发,不要带过多的物品,以减轻负担。 旅途中最好要有人陪同,以代办一切手续。陪同人要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所服药物的剂量。 旅途中要根据情况准备必要的衣物,随温度变化而随时增减,避免过冷或过热。 旅途中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宜吃得过饱或空腹。晕车、晕船的病人,出发前应服用1至2片乘晕宁。 旅行中若连续几天大便干且少时,可适量服用缓泻剂,如麻仁润肠丸。 到达目的地后的一二天内,应稍做适当的休息和调整,不可连续进行紧张或大运动量的体力活动。 旅行中若病情变化,心律失常加重,应及时与当地医院联系,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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