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紧急通知:邮售哮喘风湿假药入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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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8-01 21:43:12
《南方日报》郭亦乐罗穗 近期在广东发现不法分子打着治疗“哮喘病”、“风湿病”的旗号,以某某研究所等名义伪造批准文号、专利号,将“复方关节炎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假药通过邮寄销售给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的用药安全。今天(3月12日),广东省药监局就此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组织人力核查,一经发现以上两个品种,应就地封存,依法查处。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与当地邮政部门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对确有证据证明邮寄假劣药品的,要依法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 据了解,近一时期,部分地区相继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使用刘广清、马敬泉等化名,以某某风湿哮喘病研究所、专科医院等名义,随意更改组方,大量制售“复方关节炎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祛风舒筋丸”、“平息散”等假药。这些违法犯罪分子肆意编造假单位、假地址、假药品批准文号、假疗效,并通过邮寄宣传材料、发商业信函、刊登广告等形式进行非法宣传;通过在当地邮局设立信箱,租用民房作为售假窝点,骗取患者汇款,邮售假药,范围遍及全国。据调查,这些所谓治疗风湿、关节炎、哮喘、气管炎的假药,含有醋酸强的松、氨茶碱、利眠宁、磷酸可待因等激素类、精神类、麻醉类药物,短期服用对病情似有缓解作用,但长期服用极易产生依赖性,加重病症,并可能导致成瘾、致残、死亡等严重后果。因此,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出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造邮售假药违法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 目前,在国家药监局的统一部署下,河南台前、河北沧州、山东聊城、荷泽等地的药监部门已对非法制造并通过邮寄等方式销售假药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查获了大批假药,惩治了一批制售假药的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一定成效。近一个时期以来,通过邮售等方式兜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又出现回潮,邮售假药的范围蔓延到四川、天津、黑龙江、内蒙古、福建、吉林、辽宁、北京等省区市,特别是县乡以下基层农村。销售假劣药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 广东省药监局稽查分局局长何镜泉昨天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谈到,到目前为止,广东已发现了一例个案,有广州患者通过邮购渠道购买了标示为“山东省阳谷县四棚乡哮喘病研究所”生产的产品。 该“研究所”生产的药品分别为“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和“风湿关节炎胶囊”。两类药品都没有批准文号,明显属假药。何镜泉指出,虽然广东此类假药并没出现泛滥局面,但是湖南省已出现两名呼吸道疾病患者因服用“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后病情加重而死亡的案例,因此广东也应对这种邮售假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广东省药监局流通处处长陈卓鹏认为,邮售假药单靠药监部门来打击远远不够,需要工商、邮政、技监、媒体等部门通力协作。(来源:医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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