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判断药物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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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08 04:17:32
药品不良反应,即是“合格药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有害反应。如何判断药物不良反应呢?
一、发生可疑不良反应,首先要明确药品说明书是否已经注明有该反应,若有,则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性较大。
二、根据用药时间顺序来判断。
1.在数秒至数分钟内发生:如有的做皮内试验后,针头尚未拔出,过敏反应即已发生,病人很快出现灼热、喉头发紧、胸闷心慌、脸色苍白、脉搏细弱、血压下降,甚至神志昏迷,需立即抢救。
2.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发生:如固定性红斑常发生在同一部位,呈紫红色圆形或椭圆形,常有水疱,伴有发热等症状。
3.在半小时至2小时内发生:如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
4.用药后1~2周发生:如多形红斑常在用药后2~7日出现;剥脱性皮炎、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大都在10日后发生;洋地黄反应与利尿剂引起的水肿也多在1~2周后出现。
5.停药后较长时间发生:如链霉素导致的耳聋,常在停药后6个月出现;抗癌药白消安引起的肺部病变常在用药后1年以上才出现;氯霉素、保泰松所致的再生障碍性贫血也有类似的情况。
三、根据具体症状来判断。
一般而言,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同于原有疾病的症状,如阿司匹林、消炎痛等引起的哮喘,庆大霉素、链霉素等导致的耳聋,以及青霉素、碘制剂等酿成的过敏性休克。
但也有相同者,如可乐定、甲基多巴等降血压药,若长期应用后突然停用,会造成血压骤升、心率加速,甚至出现颅内出血,需立即抢救;又如贸然停用心得安的心绞痛病人会导致较用药前更为严重的症状,常在夜间突然发生,且造成冠状动脉功能不全,甚至发生严重的心肌梗死,有死亡危险。
四、是否有再激发现象。
注意观察再次用药时是否发生同样的反应。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要及时通过医生、药师或直接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报告,并且进行用药咨询,以避免再次发生。发生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应该及时就医。(作者:陈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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