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磺丙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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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7-13 08:47:48
药物名称: | 氯磺丙脲 |
药物别名: | |
英文名称: | Chlorpropamide |
说 明: | |
功用作用: | 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本品还可用于中枢性尿崩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0.1g~0.5g/次,1次/日;开始在早餐前服0.1g~0.2g,以后每周增加地0.05g;一般剂量0.3g/日,最大剂量0.5g/日。成人垂体性尿崩症,0.1g~0.2g/次,1次/日,每2~3日按需递增0.05g,最大剂量0.5g/日。 【相互作用】1.与酒精同服时,可以引起腹部绞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和低血糖。休 闲居 编 辑 2.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危险,而且可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脉率增快、血压升高;小量用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如阿替洛尔(atenolol)和美托洛尔(metoprolol)造成此种情况的可能性较小。 3.氯霉素、胍乙啶、胰岛素、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保泰松、羟保泰松、丙磺舒、水杨酸盐、磺胺类与本品同时用,可加强降血糖作用。 4.肾上腺皮质激素、肾上腺素、苯妥英钠、噻嗪类利尿剂、甲状腺素可增加血糖水平,与本类药同用时,可能需增加本类药的用量。 5.香豆素类抗凝剂与本类药同用时,最初彼此血浆浓度皆升高,但以后彼此血浆浓度皆减少,故需要调整两者的用量。 | |
注意事项: | 妊娠D类。急性卟啉症病人、孕妇及乳母不宜用。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酮症酸中毒、昏迷、感染等应激情况及肝、肾功能不全者等禁用。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排泄较甲苯磺丁脲慢,不要在晚上、尤其不进食情况下服药,易发生低血糖,引起低血糖反应时间持久而严重,纠正低血糖后也要注意观察3-5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孕妇不宜服用。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服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病人及有肾功能不全者对本类药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用药量应减少,不宜用长效制剂。 【禁忌症】下列情况应禁用:1.Ⅰ型糖尿病人;2. 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3.肝、肾功能不全和心衰患者;4.对磺胺药过敏者;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不良反应】常见低血糖症状,应严密观察,必要时静滴葡萄糖。另外,可导致水潴留。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较少见的有皮疹;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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