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抽验合格率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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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1-14 04:52:12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在全省开展对抗组织胺和呼吸系统用药(镇咳类、平喘类)的评价性抽验。抽验中共检查了70个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单位,127个品种,333批次,其中合格329批次,合格率为98.8%。
结果显示,在抽检的121批次抗组织胺药品中120批次合格,合格率99.2%。其中生产单位和医疗单位抽验药品的合格率达到100%,经营单位抽检的50批次中合格率为98%,大同市卫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马来酸氯苯那敏片(批号050304)含量测定不合格。
呼吸系统用药(镇咳类、平喘类)共抽验212批次,合格率98.6%。其中生产单位抽检的药品合格率达100%。经营单位抽验的103批次药品合格率为99%,吉林省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止咳宁嗽胶囊(批号20040901)装量差异不合格。医疗单位抽验的84批次药品合格率为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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