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4批次不合格药品获准“先行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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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4-25 02:00:12
记者从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这个市药监部门日前立案查处的4个批次的不合格药品,消费者购买后可享受“先行退付”药款政策。
这4个批次的不合格药品是:“那如三味丸” ,标称生产单位“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规格“每10粒重2g”,批号分别为“20040621”和“20040604”;“珠芽蓼止泻胶囊”,标称生产单位“陕西天鹤制药有限公司”,规格“每粒装0.34g”,批号分别为“20040501”和“20040502”。
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凡购买上述不合格药品的消费者,依据武汉市《关于消费者购买假劣药品实施先行退付办法》规定,可直接到这个局办理先行退付药款手续。
据介绍,2004年6月1日,武汉市药品监管理局在全国率先推行“先行退付”措施,对购买了假劣药品的消费者,由药监部门先行办理退付药款手续。一年来,这个市药监部门共退付药款31笔,共7000多元,有效地促进了这个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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