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用药四宜四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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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1-28 15:01:42
俗话说,人老心不老。精神上不服老是可以的,但人体的衰老,生理功能的减退毕竟是不可抗拒的。老年人因各脏器的组织结构和生理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改变,例如肝脏重量减轻,肾小球滤过率下降。因而影响了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引起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中毒的可能性也增多,因此,老年人用药应遵循科学的给药原则,尽可能地降低其危险性,确保药物达到既有效又安全的双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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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老年人用药有四宜四不宜:
1、药物剂量宜小不宜大:药物经口服后由肠道分解和吸收,因老年人吸收功能下降,常发生药物在体内分布不均,加上老年人肝酶活性和肾排泄能力都有下降,使药物分解变慢,体内蓄积增加,易产生毒副反应。因此,老年人用药剂量应随年龄增加而减小。一般来说,60—80岁者,用药量应为成人量的3/4—4/5;超过80岁者,用药量为成人量的1/2。
2、药物品种宜少不宜多:有些药物之间存在协同作用,有些存在拮抗作用,若只考虑用药而不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会造成不良后果。老牛人用药品种越多,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机会也越多,如阿斯匹林与激素类药品同用可诱发溃疡病大出血。何况,老年人记忆力下降,服药品种多易造成多服、漏服、误服或忘服,所以,老年人用药应突出重点,兼顾其他,用药品种最好不超过3—4种
。
3、用药疗程宜短不宜长:老年人肾功能减退,对药物和代谢产物的滤过率减少。用药疗程越长,越容易发生药物蓄积中毒、有时还可能产生成瘾性和耐药性,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可能损伤听神经而引起耳聋;泻药和利尿剂可引起严重低血钾症;安眠药久用可产生依赖性等、所以,老年人用药疗程应根据病情以及医嘱合理缩短
。
4、用药方式宜偏中不宜偏西:根据老年人代谢下降,反应迟缓的生理特点,老年人用药以中西医结合为好。对急性病,西药治标,使疾病能迅速得到控制,而后采用中药调养,以利于治本;对慢性病,则以中药治疗为主,传统观念认为,中药比西药作用缓和,副作用少,老年人使用中药治疗更为安全和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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