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应禁用:①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及双束支传导阻滞(除非已有起搏器);②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③心源性休克;④青光眼;⑤尿缩留,以前列腺肥大为最常见发病原因;⑥重症肌无力。 (1)首次服300mg后0.5~3小时可达治疗作用,但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休闲 居 编 辑 (2)心肌病或可能产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负荷量,并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功能情况; (3)剂量应根据疗效及耐受性个体化给药,并逐渐增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体重轻者应适当减量; (4)服用硫酸奎尼丁或盐酸普鲁卡因胺者如需换用本品,应先停服硫酸奎尼丁6~12小时或盐酸普鲁卡因胺3~6小时; (5)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后可能需加一剂药。 (6)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7)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减低(原因不明);②心电图QRS波增宽,P-R及Q-T间期延长。 (8)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对本品过敏者;②I度房室或室内阻滞;③肾功能衰竭;④未经治疗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⑤广泛心肌损害,如心肌病等;⑥低血压;⑦肝功能受损者;⑧低钾血症。 (9)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QRS增宽超过25%时应停药;③心功能监测;④肝、肾功能;⑤眼压;⑥血清钾(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测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研究未证实有致畸,仅有很轻度的生育力受损。孕妇用药的临床经验也有限,已报道可引起孕妇子宫收缩。研究证明啮齿类动物乳汁中药物浓度较血浆浓度高1~3倍。 [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需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增量。口服剂量,1岁以下一般每日按体重10~30mg/kg;1~4岁每日10~20mg/kg;4~12岁每日10~15mg/kg;12~18岁每日6~15mg/kg。分3~4次口服。上述剂量仅供参考。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及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不良反应】(1)心血管:①过量可致呼吸暂停、神志丧失、心脏停搏、传导阻滞及室性心律失常,心电图出现PR间期延长、QRS波增宽及Q-T延长,扭转性室速及室颤;②负性肌力作用是本品最重要的副作用,可使50%患者心力衰竭复发或加重,无心力衰竭史者发生心力衰竭的机会少于5%,可致低血压,甚至休克;③已有报道静注可产生明显的冠状动脉收缩。 (2)抗胆碱作用:是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有口干、尿储留、尿频、尿急、便秘、视力模糊、青光眼加重等。 (3)胃肠:恶心、呕吐、厌食、腹泻。 (4)肝脏:肝脏胆汁郁积或肝功能不正常。 (5)血液:粒细胞减少。 (6)神经系统:失眠、精神抑郁或失常。 (7)其他:低血糖、阳萎、水储留、静注时血压升高、过敏性皮疹、光敏性皮炎、潮红及紫癫也偶有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