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药品进入美国的杀手锏:为药品取个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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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8-04 13:08:18
新华社信息北京9月16日电美国辉瑞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制药企业,曾因研制出“伟哥”和降低胆固醇的“利普妥”发了大财。然而辉瑞也许很快就会发现,今后再也无法保持在上述领域的垄断地位。因为最近欧洲几家公司将携带同类药品进军美国市场,而且他们有信心受到美国人的欢迎。 让欧洲制药商如此信心百倍的,并不在于他们的药有什么过人之处,而是因为这些药都有一个能够提升其价值的好名字。欧洲制药商相信,他们的产品更容易招徕买主。 葛兰素史克公司和拜尔公司为“伟哥”的同类产品取名为LEVITRA,综合了VITAL(活力四射)和LEVITATE(让人飘飘欲仙)两个词的意思;而英国和瑞典合资的阿斯特拉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则将其降低胆固醇的药物称作CRESTOR(取自英文单词CREST,意为顶峰),内含“药效达到顶峰”之意。 近年来,随着制药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美国和欧洲制药商逐渐将视线从医生转向患者,向并不具备专业医药知识的普通百姓发起了强大宣传攻势。在这种情况下,为自己的药品起一个既能准确反映其功效,又能吸引广大患者注意力的名字,就变得越来越重要。 这种做法为商家带来的好处更是不言而喻。为商品取一个好名字,不仅能够使其更快进入市场,即使在专利到期后,仍然拥有巨大的商业价值。 但是不要以为制药商可以随心所欲地为药品起名,这里面有严格规定。通常来说,药物在刚开发出来时,都只有一个代号,然后参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系统,根据其所属类别起一个标志其生物属性的名字,接下来才能取一个商品名。这个商品名既要有别于其生物属性名,又不能与市场上销售的其它药品混淆,而且也不能让人引起误解。 这些规定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不简单。据统计,在美国制药商申请的药名中,有35%到40%在上报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时被驳回;在欧洲,也有同等数量的药品名称被拒绝通过。最普遍的原因在于这些药名容易与其它药品名混淆,导致医生开药时误写成别的药。例如,一些医生经常犯的错误就是把治疗溃疡的“LOSEC”和利尿剂“LASIX”搞混。(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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