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将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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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1-04 17:31:35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发布消息,将于9月5日至9月25日在全国主要城市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服务对象为各类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离校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办理失业登记的中专、技校毕业生。将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县)综合服务场所开设专门窗口,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并免费提供相应服务。
(转载自《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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