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见习”期权益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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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1-08 19:53:45
许多大学毕业生要经历“见习”期才能找到工作。记者采访发现,大学毕业生“见习”引发的“冲突”不断:一部分大学毕业生说,自己的权益在见习期间得不到应有保障;一些用人单位则说,让你见习没说一定会录用你……
工作量大补贴很少
毕业于武汉某高校的小张当年就读的是一所三类本科院校。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称心如意工作的她,现在一家民营企业见习。谈起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小张很不满意:“做的事情很多很杂,比正式员工还要累,公司给的补贴很少,最担忧的是公司一直没有明确告诉我们今年到底招不招人,招多少人,心一直悬着。”
即使这样,小张还是打算继续见习。“希望能够好好表现争取留下来,如果不干还得再去找工作,到其他地方也是一样,都得经历这个阶段。”小张无奈地说。
据了解,有些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换人上岗,如此周而复始,既满足了企业劳动力的需求,又逃避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周运清教授说:“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权益得不到保障,实际上说明了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现实。供大于求,工作不好找,大学生急于求成的心理很容易被不法企业利用。”
“天之骄子”优势不再
有关数据显示,200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114万人,而2006年413万。大学毕业生待业人数随之增加。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与失业处负责人刘鸿说:“这几年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帮助大学生就业,也鼓励大学生自己创业。但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从前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逐渐成为新的失业群体。”
刘鸿认为,目前大学毕业生缺乏的不仅仅是岗位,还有对自身的准确定位,很多大学生找工作时高不成低不就,认为自己花那么高的成本读完大学,不能随便找个工作就打发了。实际上,高等教育已经从原来的精英教育逐渐转变为大众教育,大学生就业观念要改变。
周运清教授认为,除毕业人数逐年递增和大学生就业观念未改变之外,高等教育也有一些弊端,大学教的主要是书本知识,其检验标准与基础教育相似,仍然是考试,忽视了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核。知识从积累到使用的过程并没有很好完成。
权益保障应从用人单位做起
在一些正规企业,毕业生的权益往往会得到更好的保障。据华中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张丽华介绍,作为武汉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他们比较重视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也与一些高校签订了相关协议,注重对见习生的培养。
杨经理是一家网络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他说:“刚毕业的见习生,企业需要投入很大的培养成本,频繁‘解雇’见习生以达到降低成本的方式只会伤害到企业本身。所以,一些快速发展中的有远见的企业,不会把见习生当成‘廉价劳动力’,而更注重成熟的、稳定的团队培养。”
专家认为,企业作为毕业生见习的优势方,它的行为直接决定着毕业生权益是否受到保障。相关部门除了制定政策给“见习”的毕业生经济补助外,还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毕业生的见习权益。
(转载自《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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