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对我动物食品出口有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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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2-29 22:43:22
据常州市检验检疫局提供的信息,近日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公布了禁止在进口动物源性食品(包括畜禽肉、水产品、肠衣、蜂蜜、蜂王浆及其制品以及含有动物原性食品成份的加工食品如牛肉方便面等)中使用11种药物,具体包括:氯霉素、克伦特罗、己烯雌酚、二甲硝咪唑、其他硝基咪唑类、异烟酰咪唑、呋喃西林、呋南唑酮、磺胺类药、氟乙酰苯醌和糖肽。继美国之后,日本对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批批检测11种药物残留物质,其种类和最高限量分别是:氯霉素(0.05ppm)、磺胺甲基嘧啶(0.02ppm)、磺胺二甲嘧啶(0.01ppm)、磺胺-6-甲氧嘧啶(0.03ppm)、磺胺二甲氧嘧啶(0.04ppm)、磺胺喹恶啉(0.05ppm)、恶喹酸(喹菌酮,0.05ppm)、乙胺嘧啶(0.05ppm)、基夫拉松(别那松0.1ppm)、尼卡巴嗪(0.02ppm)和其他抗生素。对于以上规定检验检疫部门提请有关外贸企业要引起足够重视,加强原料的检验和监督,并吁请广大药物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养殖户从大局出发,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外已明确禁用的药物,确保我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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