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化妆品使用存在两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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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2-12 22:31:34
福建中医学院药学系实验师陈明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目前我国消费者在特殊化妆品的使用中存在着两大误区。
其一,把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同于药品,过分夸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作用。特殊用途化妆品共分为9大类,分别是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化妆品。陈明说,固然不排除特殊用途化妆品有一定的作用,但其作用和药品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尤其是在减肥、除臭、祛斑的效果上。特殊用途化妆品不等同于药品,二者在原料和审批管理上都有明显的区别。有些消费者过分相信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功效,希冀用它来代替药品,达到减肥、除臭、祛斑等效果,结果往往难以如愿,甚至可能延误治疗。休 闲 居 编 辑
其二,多数消费者在使用特殊用途化妆品时不做皮肤实验,而直接涂抹,造成皮肤过敏。陈明说,他曾见过很多例因使用特殊化妆品不当而造成的皮肤过敏,严重的脸部红肿、瘙痒、出现大面积皮疹并向全身扩散,影响了患者的工作、学习。如果在使用这些化妆品前能先做皮试,则完全可以避免这种皮肤损伤。消费者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认识不足和直接涂抹的习惯,为使用特殊用途化妆品埋下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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