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市要求所有医疗机构申领工商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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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05 01:49:15
在浙江嵊州市,个体诊所要获得“准生证”,除必须去卫生部门申请外,还必须去工商部门登记。据了解,这一做法在浙江省尚属首次。 随着各地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医院开始划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前者作为营利性单位,应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属于无照经营行为。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明文规定,以致多数医疗服务机构一直以为,只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可行医,几乎没有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观念。 据调查,连大大小小的个体诊所算在内,嵊州市共有1000余家医疗机构,其中绝大多数为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些机构虽已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均未办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由于这些营利性医疗机构良莠不齐、且缺乏自律机制、经营秩序较为混乱、无序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制约了医疗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拓宽个私经济监管领域,加强医疗服务市场和药品销售市场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嵊州市工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了规范管理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新思路,把规范管理的通告分发给有关医疗机构,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去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同时,对医疗机构开设办照“绿色通道”:一是按最低标准收取管理费;二是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可享受办理营业执照的特快服务,以此消除了有关营利性医疗机构怕增加费用负担、怕办照手续繁杂而浪费时间等顾虑。 据统计,截止到目前,嵊州已有70余家营利性医疗机构经核准领取了营业执照,有百余家正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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