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中国药品分类管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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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14 22:38:46
被忽略的重心--处方药的管理 提到药品分类管理,很多人都认为重心是非处方药,包括药监部门的管理人员,也经常是在讲非处方药怎么样,很少讲处方药。殊不知,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核心是加强处方药的管理。我国目前不合理的用药占有很大的比例,仅以抗生素为例,据统计,在医生开出的抗生素中,不合理的处方占四至五成左右,发生不良反应的占近两成,加强处方药的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作用,杜绝药物的滥用已刻不容缓。 相对于非处方药的管理来说,有效地控制处方药的调配和使用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 首先.一种药物上市前更经过毒理试验和有效性的临床试验,但即使通过这些试验,并不意味着他的疗效和安全性完全可靠,在新药上市后,还要进行长期的监测和再评价。一位20世纪80年代去过美国的药学家发现,那时纽约从事药品监测的工作人员已有数干名之多,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和临床使用有效性的数据,FDA负责定期汇集有关数据并进行分析,若发现某种药品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会将其撤出市场。我国目前对于药品的再评价工作几乎空白,只有少数药厂从自身利益考虑而做一些监测工作。 对临床医师开出处方的合理性进行审校也是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的一个重要环节。一位国内某知名三甲医院的药学部主任曾说道,医师开出不合理的处方很正常,再有经验的医生也会有知识上的盲区,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临床上的药品知识几个月就需要一次更新。关键是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发现并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处方,促进临床的用药水平。不久前,她在自己所在的医院内尝试了一次改革,对所有的处方进行监测,分析不合理的用药处方。但这个计划刚开始实施就招致搁浅,原因很简单,医生因为不愿承担责任而拒绝配合。多么奇怪的逻辑,一名医生在职业生涯中要给成千上万名患者看病,为了一时的个人"责任"却可以对患者不负责任。这位主任向记者诉苦道,在医院内每想要尝试某种改革的阻力很大,小论改革的目的是好是坏,只要稍微触及利益和责任就难以实行。最后,她还告诉了记者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数字,我国的临床药学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全少在60年左右。 让我们再来看看药店的情况,按照药品分类管理和GSP的规定,每一家药店至少需要配备一名执业药师、热来药师负责对患者的处方进行技术审核,短短几年内,我国的执业药师数量已翻了几番。但业内人士提出了对执业药师的药学水平的质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科目中,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知识占很大比例。对此许多临床药师颇有微词。药师只对处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是否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剂量是否正确等,并不直接接触药品。至于患者是否买到假劣药品,应是药监部门的责任。在理论上,患者也不可能向药师提出任何有关非用药知识的问题。这就好比一个正常男人在正常的情况下不可能去女厕所方便一样,更何况,医生的处方中也不可能会出现药品管理法规的知识。所以,通过这样考试的执业药师其真正的药学水平就难免被人攻讦。 另外,在目前的执业药师队伍中,出现了许多非临床医师出身或很长时间没有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即使具备药理知识,但由于个体差异,在判断给不同的患者用药剂量的差别利用药方案时,缺乏临床经验将成为致命的缺陷。 专家指出,在我国建设小康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吃饭将越来越少,吃药将越来越多。合理用药已成为超越人民温饱问题的重要课题。一个制度的建立固然令人欣喜,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按照其客观规律科学地完善,而不仅仅是一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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