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中医药经贸合作面临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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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19 11:30:20
新华社信息昆明2月9日电(记者杨跃萍)随着中医中药在东盟各国逐步合法化和中药出口环境得到改善,中国与东盟中医药经贸合作面临商机,发展潜力巨大。 东盟是海外华人最集中的地区,中国与东盟国家具有亲缘的地理、民族和文化关系,形成了相近的用药习惯。仅与中南半岛山水相连的云南省就有13个民族跨境而居,他们与越南北部、老挝北部、缅甸北部的居民彼此习俗相近,语言相通,互有姻亲。 2000年6月30日,泰国卫生部公布《关于批准使用中医方法治疗疾病的规定》,这是泰国第一次承认中药为一种医学,而且泰国政府已允许中药作为药品合法进口。目前“云南白药”等著名中成药已在泰国注册成功。 新加坡深受中国传统养生保健文化影响,对中药材和中药制品颇为推崇,一直是中国中药材及中成药传统的出口市场之一,政府也鼓励中医药发展,已允许中药作为药品合法进口。 印度尼西亚华人多,滋补品消费量大。印尼中药消费群中华人占60%,印尼人占40%。印尼中药年销售额达960亿印尼盾,约合1103万美元。其中中国中成药市场销售情况不错,尤其是来自中国的名牌、老牌产品长销不衰。 越南老百姓对中国中药保健品认识由来已久,一直都喜欢使用中国的中药。近年来,越南医药市场持续发展,人均药品消费10年内翻了十番,目前越南医药市场有50%的市场空缺。越南政府鼓励发展中药生产,提倡使用中药,为中药合法注册提供了一定的方便。 另外,与国际接轨的中药出口技术标准正在逐步完善并得到国际认可。2001年外经贸部颁布实施的《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改变了中国中药进入国际市场无法使用自己标准的历史。欧洲中医学会联合会已确定将该标准作为中药进入欧洲的标准。英国草药供应协会与医保商会达成了促进绿色中药出口的协议。目前,获得绿色中药认证的中国国内企业产品出口增速均高于同类产品。 中药逐步得到国际市场认可极大地促进了中药出口,同时拓展了中国与东盟中医药经贸合作的市场空间。从世界范围看,中药植物药市场年销售额在200亿美元左右,而中国中药的年销售额在50亿美元左右,大约占25%。2001年中国中草药及其制品出口额为5.5亿美元,去年前三个季度达到4.83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1.9%。去年上半年中国对东盟药品出口额达到5530万美元,绝大部分是中药和中药材,对泰国、越南出口增速均在20%以上。 医药企业界人士认为,目前中国与东盟中医药企业在以下三方面开展经贸合作的商机较大: 第一、贸易方面的合作 1978年以来,中国医药行业产值年均增长17.7%,已成为当今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医药市场之一。中国与东盟医药企业可选择适合的企业互相作为对方的出口国产品代理商,利用各自企业在本国的销售渠道推广对方的产品,拓宽双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甚至可以考虑双方共建国际药品连锁店网络,整合各自的营销资源,打造统一的国际药品物流品牌,从而实现资源共享和渠道共用,共同把企业做大做强。据悉,目前云南省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和分销的集团公司--云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个企业正在与越南一家有实力的公司洽谈合作开发越南市场。 第二、技术研发的合作 中国及东盟各国都有着丰富的天然药物资源,各国人民都有自己传统的用药方法来治疗某些疾病,有些传统药物的疗效非常独特。合作企业可以利用联合双方的技术和人才力量,深入研究各国的传统药物,促进其标准化、产业化、现代代,使之符合国际标准和认证惯例,获得步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这将使双方获得巨大的收益。另一个合作领域是共同培养中医人才。迄今为止,针灸、推拿、按摩已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承认并列入医疗保险。同时中医药在某些疑难顽症方面的不俗表现越来越受到世人的关注,中医的施治观念越来越得到国际认可。同受中医药文化影响的中国和东盟,可以共建中医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的应用。 第三、投资设厂的合作 哪里有资源优势,就在哪里建立基地;哪里有市场需求,就在哪里设立合作企业。比如,可以考虑把药材出口到越南后,在越南共同投资设厂,加工后转销柬埔寨、老挝、泰国等东盟各国,这可以充分发挥越南允许中药及中药材合法注册和东盟各成员国之间贸易免征关税的政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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