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级统筹大病医疗保险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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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21 05:27:43
新华社信息重庆12月18日电在市级、渝中区、江北区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成功后,重庆市级统筹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以下简称“大病医疗保险”)已于近日全面启动。其中,为解决参保职工就医后顾之忧的医疗费垫付制度为全国首创。随着医保面的扩大,重庆将有近140万人享受到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的帮助。 据承保主城区大病医疗保险的太平洋寿险公司统计,共有近800家参保单位约9万职工参加了大病医疗保险首期运行。其中,个人赔付比例最高达到了100%,“至今没出现过一例扯皮事件。” 为解决参保职工就医时的经济压力,太平洋寿险公司首创并实施了“医疗费垫付制度”:符合大病医疗标准的参保患者入院后,保险公司将首先向医院垫付一定金额的医疗费,让医院“安心”,随后,根据治疗用药情况,由保险公司按时跟院方直接结算。 按照太保有关负责人的说法,通过这一保险公司直接向医院“买单”的制度,病人及其家属基本上从以往“要治病,先筹钱”的困境中解脱出来。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太保公司已垫付医疗费用近90人次,单人最高垫付金额达9.85万元,垫付总额已达70多万元。 这一制度为全国首创,包括北京、上海等市在内的其他地方参保职工,其大病医疗费结算至今仍采取由病人事先垫付,事后再凭发票向保险公司结算的方式。 据介绍,大额医疗费指的是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封顶线--3.2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月只需缴2元,参保单位缴纳工资的1%。大病医保最高赔付28万元。 盘点大病医疗保险试运行一年来的情况,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创下了全国大病医疗保险的单人最高赔付纪录:28万元。 按照重庆《市级统筹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暂行办法》规定,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不封顶。也就是说,一旦参保职工入院治疗,那么只要符合政策支付规定,病人开支多少,承保的保险公司就得支付多少。因此,继9月份一例高达26万元的赔付之后,太保公司又为一神经硬化病参保患者“买单”28万元。这一赔付金额远远高于北京和上海等市的大病医疗封顶线--1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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