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住院时失踪,医院没有及时通知家属,后发现死在医院附近的水沟中,医院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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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22 07:03:53
>>>>>>>>提问寿宁县斜滩镇山田村村民郭某因患肝炎病住进地点在福安市某一大医院。后于,2007年2月8日下午家属接到院方通知:“2月7日早上发现郭某下落不明?”家属接到通知后四处寻找,于2月13日上午在医院附近的小水沟内找到郭某的尸体。家属找到医院要求院方妥善解决此事,医院方置之不理的做法妥当吗?医院是否有责任.请从法律解决的办法上给予解答?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 医院如果尽了告之义务,同时请病员及家属签定了离院责任书,医嘱中有明确的留床旁陪伴的话,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不应有责任.
肝炎晚期如果是发生肝性脑病,很容易产生精神神经症状,需要家属床旁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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