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价格存在“逆调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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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24 16:40:47
了解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虽然已在各大医院展开,但患者似乎并没从中感到太大的实惠。目前我国药品市场仍然存在着价格越高、折扣越大、药品越好销的“逆调节”现象。 对此,国家计委价格司负责人分析说,我国药品生产厂家严重过剩,同一种药竟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生产。按照价值规律,大多数普通药品价格应该比较低,然而药品价格多年来却居高不下,这主要是“以药养医”利益机制导致的结果。 为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国家规定,新药利润率,如化学药品一类新药最高不超过35%,普通仿制药品不超过8%;批发价在出厂价格基础上加价不超过20%(进销差率),零售价在批发价基础上加价不超过20%(进销差率)。但多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了推销药品,虚列成本,虚高定价,价格折扣空间留得很大。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现在政府定价的药品比较少,中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药品品种只占全部药品的12%,销售额也只占全部药品的50%。更主要的是很多医院不愿经营、使用降价后的药品。药品降价后,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到零售价格的差价减小了,给医生的“处方费”等好处减少了,因此,很多医院转而经营政府没有定价或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替代药品;即使医院购进了降价药品,很多医生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仍愿意给病人开有“处方费”等好处的非降价药品。 此外,部分地区还存在地方保护倾向,对本地一些产品成本审核不严,由此也产生了部分药品价格“虚高”。 可见,药品招标采购确实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着医院执行降价不到位、留利大,患者获利少,“新药”价格虚高、回扣严重等一系列问题。药品回归合理价格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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