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实行药价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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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25 00:05:59
据贵阳当地媒体报道,贵阳市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开始实施。该制度规定,凡在贵州省内生产、销售的药品价格必须在大众媒体上公示。 公示的内容包括:药品的政府定价水平、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水平、药品备案价格和国家有关药品价格政策等。公示的价格为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允许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单位低于公示价格销售。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有所调整时,必须重新公示。 物价部门将对违反该制度的单位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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