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医药有望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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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26 11:31:49
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活动,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遏制药品流通领域不正之风,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这是国家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初衷。那么这项改革为何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呢?卫生部一位官员说:“任何单项改革措施的作用都是有限的。”国家经贸委有关负责人也强调:“三改同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同步进行)必须切实向前推进。 医药分家是关键 今年年初,8个省市的医药行业协会和15家医药企业向国务院呈送了《关于恳请暂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紧急呼吁》,国务院副秘书长高强连续三次召集有关部委对此进行专题研究。高强副秘书长在给国务院领导的书面报告中指出:“如果不从体制上解决医药不分的问题,药价虚高和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是难以根治的。”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实行的是医药不分的体制,由于财政补贴不足等种种原因,医疗机构的主要收益来源于卖药,形成了“以药养医”这一独特的不合理现象。由于我国90%以上的药品是通过医生处方的途径销售给患者,“以药养医”又滋生了药品价格虚高、回扣横行等种种不良现象。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有不少医药卫生界人士呼吁,我国应该像国外一样实行医药分家,但由于实行医药分家牵涉到很多复杂问题(如医院补偿机制的建立),这项改革始终难以正式启动。 今年下半年,这个僵局有望打破。据有关人士透露,今年进一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加大医药分家的实施力度。具体措施包括:一、按完善医院补偿机制要求,核定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采取超比重上缴的办法。二、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试点方式将多种多样,对地方一些医院药房,实行交医药企业托管、药房改制或独立核算等试点,并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譬如,药房改制后,可以继续保留与医院的行政体制关系;实行医药分开改革的医院,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所销的药品可以自行采购;医院药房独立以后,也可以开展连锁经营,与社会药店平等竞争,等等。三、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的改革方向,尽快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使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求得生存和发展。四、探索医院按进价向患者供应药品,只收取药事服务费的可行性。 据透露,柳州、大连、银川已经被初步确定为改革试点城市,要求今年搞好试点,明年推开。 打破垄断,建立平等环境 国家经贸委一位官员认为,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导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无法同步进行。而“三改不同步”又导致了目前医药卫生体制中弊端丛生,矛盾错综复杂。 据透露,今年我国公立医院的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为了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我国将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取消种种不合理限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形成竞争。同时,将探索公立医院的多种发展途径,包括国有民营、民办公助等。 另外,还将通过实现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体制,促进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革卫生全行业管理。具体包括:一、严格医疗卫生市场准入标准,打破行业垄断和所有制界限,保证所有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和人员都有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二、国家只对涉及卫生全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规划控制,如卫生投入方向、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中等规模以上医疗机构的设立等,放宽在基层社区设立卫生站点、诊所的规划限制;三、探索卫生行业属地管理试点,将中央和省级医疗机构的管理权限下放到省会城市和地级市,逐步推进企业医疗机构的改革;四、充分发挥卫生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卫生部今后只侧重行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专业技术方面的管理可以逐步委托卫生自律组织去完成。 业内人士指出,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的目的在于打破垄断,建立平等的竞争体系,有利于纠正卫生系统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 管好药品价格 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顾问、浙江省医药商业协会会长赵博文透露,今年我国将进一步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具体内容包括:一、完善药品政府定价的规则,以药品标准品价格为基准,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科学、易于操作的政府定价体系,实现药品政府定价规则的合理化和透明化;二、健全政府定价的组织体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挥行业协会、专家等方面的作用,改变过去政府是单一定价主体为生产、流通、临床、技术、质量、审计等多主体参与定价的组织体系,对部分特殊定价或价格矛盾大的药品定价,实行专家认证会和价格听证会制度,尽可能减少政府部门的直接审批;三、建立药品市场价格的监管机制,政府部门及时掌握和监控有关价格的机制,推行药品经营单位的价格公示制度,实施药品价格举报和投诉制度,落实药品外包装印制零售价格的措施,提高药品价格透明度;四、研究制订抑制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不合理上涨的政策措施。 培育大的药品流通企业 我国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存在的“低、小、散”问题也是造成医药流通领域混乱的重要原因,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于明德指出,对于我国6000多家制药厂近1.7万家医药批发企业来说,加快结构调整与深化改革是一个十分严肃而紧迫的任务。 于明德说,从生产结构调整来看,要通过战略重组,来实现规模经营。为了提高竞争力,必须努力培育一批大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要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的限制,以资本为纽带,采取改组、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控制力。从流通改革来看,主要思路是推广代理配送和零售连锁经营,建立庞大市场网络。国家经贸委规划用5年左右时间,扶持建立5-10个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年销售额达50亿元的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建立40个左右年销售额达20亿元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的销售额要达到全国销售额70%以上。 招标将成改革“过客” 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司长陈文玲在一次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专题调研报告中指出,实行药品集中招标虽然是目前解决药品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一种办法,但从长远看却并不是惟一的办法。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认为,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措施一时难以到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把招标采购药品作为规范医院购药行为的一项过渡性措施,先进行药品招标采购的试点。 浙江13家省级医院联合招标办的负责人也表示“药品招标不是一个长远之计”。 华北一位省级医药公司的负责人则明确指出,医药分家改革措施一旦到位,医院和药房真正脱钩,药房蜕变为企业,那么其购药行为就成为纯粹的企业采购,政府干预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理由也就不复存在。所以,三项改革的深化将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成为历史“过客”。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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