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分之一零售药店实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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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28 08:26:49
自去年6月1日正式
启动首批药品流通分类管理试点工作以来,湖北省药品流通分类管理工作稳步推
进,目前全省已有近三分之一的零售药店实行了分类管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经
营行为大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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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底,湖北省开始实施药品流通分类管理工作。2000年5月,
这个省选择条件较好的武汉、黄石、襄樊、宜昌、十堰5市和11个药品经营企
业,确定为首批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试点地区和企业。一年多来,省药品监
督管理局对处方药、非处方药经销点审批,处方管理和药品分柜摆放、分类销
售、分类标识等作出具体规定,指导全省药品流通分类管理工作的开展。
同时,湖北省还通过对各药品流通企业负责人进行短期培训,组织开展评选
药品分类管理示范店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起一个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
类管理制度相适应的药品监督管理新体系,全省药品市场进一步规范,人民用药
安全性大大提高。
据统计,截至目前,这个省4000多家零售药店中,已有1000多家实
行了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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