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厦门医保将实现六项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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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9 07:33:43
新华社信息福州1月23日电(陈杰)厦门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医改试点城市,于1997年7月1日在福建省率先启动,多年来厦门的医疗保险制度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据了解,截至2002年12月份,全市参保人数426692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整个制度运行平稳,社会反映良好。 从有关方面了解到,2003年,为使医疗保险保障面更广、保障制度更加贴近医疗需求、医保基金运行更加平稳,今年,厦门市医疗保险制度将在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努力扩面以及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等方面实现六项新突破。 一、调整支付办法,增强制约机制。今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的重点是将现在的“三段通道式”的支付办法调整为“个人账户主要管门诊、小病,社会统筹主要管住院、大病”的新模式,使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更加平稳,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二、推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从2003年1月1日起,企业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通过选择自行管理、行业或企业组织统筹管理、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办法,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之外的医疗费用,推行这项制度主要是减轻参保职工的医药费负担。 三、建立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拟在今年下半年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对公务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超过一定程度的自付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中个人自付部分等给予必要的补助,并对公务员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年医改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定点零售药店制度。今年拟建立定点零售药店制度,允许参保人员使用个人医疗账户的一定额度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品。同时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的准入制度,将在近期出台《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定办法》,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评审程序。今年还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定点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机制。 五、退休人员医保社会化管理。为适应厦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需要,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实施已从企业剥离出来、进入社会化管理机构管理的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的体系,实现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原用人单位缴费脱钩,使退休人员医疗待遇得到充分保障。 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今年厦门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为契机,加大扩面力度。目前外来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万人,而医疗保险还不到9万人,两个险种的参保人数差距甚大。今年将借助机构统一经办的优势,强化扩面征缴措施,尽早实现本市城镇职工全覆盖,外来员工参保再上新台阶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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