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管局就《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培训有关事宜发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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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29 21:43:37
2002年11月29日,国家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和人事教育司就《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培训事宜联合发出通告,内容如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02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尽快使有关单位了解掌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我们拟订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其中对于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只委托中国药学会进行。最近我们发现,一些中介组织未经我们许可,打着我局名义发出了举办《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各种培训班的通知。在此我们重申,我局药品注册司的同志只参加由我局或委托中国药学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其他培训活动均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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