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召开董事会并通过相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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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01 07:17:2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0日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数量确定原则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仅限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机构;单个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的上限为1000万股,下限为100万股,认购股票数量较大的投资者优先。
二、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人民币2.3亿元的议案。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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